各县(市、区)教师培训机构: 为贯彻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的精神,进一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全面提升中小学班主任素质,加强中小学班主任教师队伍的建设,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名额 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选派小学骨干班主任10名、中学骨干班主任10名,并于2008年10月8日之前上报省师干训中心办公室。 二、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,从2006年12月起,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,启动了旨在全面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培训计划。本次省级骨干班主任工作培训特制定以下内容: 1、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;2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;3、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;4、班级管理;5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;6、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(含安全教育)。 三、培训形式与时间 采用“围绕主题,全面辐射”的专家专题讲座、案例教学以及具有前沿性、学术性的互动主题研讨等形式,将班主任工作理论学习、教育教学观摩、专题研讨相结合。集中培训时间各为5天,分别于2008年11月中下旬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 四、培训费用每人收培训费:360元;资料费:200元。住宿、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。 五、联系方式:李涛老师;电话:13505817782、0571-88213067;叶伟老师:0571-88213066传真:0571-88058589;E-mail:yw @zjei.net;请将回执于10月8日前寄:(邮编310012)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教育学院省师训干训中心办公室 叶伟老师 收。 |